論壇文章
利用法律知識管理平台 導入員工協助方案(EAPs)

員工協助方案導入法律需求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服務協會2004年與企業合作調查,在勞退新制實施後,採用退休新制的員工,對於擁有個人退休金帳戶後,有70%的人表示,以後有比較高的機率換工作,並將會更重視企業主對員工生涯規劃及生活照顧,作為是否繼續在原企業留任之考量因素。同時,對於企業實施生活照顧的方案中,除了一般生活福利之外,有80%的員工認為,企業如能在員工生活發生問題時予以及時援手,將影響員工對於企業之向心力,其中員工認為最需要幫助的問題前三名分別是,醫療、財務及法律。

在調查中發現,企業目前所提供的員工協助方案中,只有少數的企業會提供給員工法律協助方案,經與企業員工關係部門瞭解,主要原因是法律問題較為複雜,且容易觸及企業利益(擔心員工作為對抗企業的手段),因此多不願提供法律協助方案;或者提供方式是與少數法律事務所簽約,利用員工關係部門彙整問題,轉介給律師的協助回覆;或者僅只是每月安排固定時段,安排法律知識講座,並讓員工進行諮詢。但調查中發現,員工多半對於以上所述的解決方案並不滿意,主要抱怨來自「援助並不及時60%」、「擔心讓同事知悉80%」、「沒有選擇律師的機會40%」等。當問及員工遇到法律問題該怎麼辦時,多數員工回覆「上網找資源60%」、「找親戚朋友幫忙70%」、「找法務同仁協助30%」、「找政府法律諮詢單位70%」,而其中有70%的員工會利用上班時間解決法律問題,30%的員工是利用下班時間解決法律問題

員工法律協助方案提升企業競爭力

目前多數企業在設計員工協助方案的計畫時,都有設想法律協助解決方案的功能,其中50%是想利用內部的法務人員兼任協助企業員工,或以委外的方式聘僱一至三家的法律事務所作為服務提供者,或由委外員工協助方案人力管理公司,以轉介律師的方式提供服務,相較於國際性企業以委由「專業法律協助公司」的方式尚屬少數。提供法律保障服務對美國企業而言,已是員工協助計畫最重要的選項之一。這些美國企業經營者深知,員工一旦面臨法律問題的威脅卻無法獲得適當的協助,常常要付出極大的成本去處理這些問題,對員工的經濟與心理層面都可能造成極大的負擔。如此一來,即使員工擁有優秀的素質,也將因此而無法充分發揮,直接或間接造成公司的損失。所以,美國的知名企業寧願引進法律保障計劃,做為員工福利的一環,平時由員工或企業按月支付些許金額,等到員工真正面臨法律問題時,馬上就可以免費獲得包含諮詢、非訟書狀撰寫、訴訟防禦等完善的法律專業協助,員工再也不必為法律問題而高度折損創意與生產力,企業也因此得以維持穩定而高品質的人力資源,並贏得企業形象,吸引更優秀的人才投入企業之中。在美國,許多知名國際大企業,為使員工免於法律問題的過度困擾,都與法律保障計劃公司合作,將法律保障服務納入員工協助計畫(EAP)之中。這些企業包含:3COM、美國運通(America Express)、AT&T、FedEx、輝瑞藥廠(Pfizer)、匯豐銀行(HSBC)、雀巢(Nestle)…等,甚至部分大學也為學校員工提供類似的福利照護,如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南卡羅萊那州立大學(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等。企業獲利的根源,來自於其無可比擬的競爭力。而高素質與高向心力的員工,是競爭力的最重要根源之一。但員工的素質是否能夠發揮、向心力是否能夠凝聚,端視員工是否得到公司的重視與福利上的照顧。

法律知識管理平台協助導入員工協助方案

2004年經濟部在評選「企業創新研究獎」時,對於以法律知識管理服務平台,導入員工法律協助方案予以肯定,應該是知識管理應用解決企業需求方案的一項進步。在此商業服務模式中發現,一般民眾發生法律問題的類型其中有百分之八十都是相似性的,而所利用的律師及法律知識資源,卻沒有辦法在法律交易的行為模式中被保存下來,並進行知識化管理的機制,進而分享給其他需求者,因此,建立「法律提供者與需求者」的法律知識管理平台,在市場上即變得有意義。

當時民眾有問題到法律服務平台去找律師時,就開始記錄路徑,如果所詢問的律師是習慣上網,就很快地可以將案件對答的情況做一追蹤處理,做一知識回收的動作。如果遇到民眾詢問的律師是對網路不熟悉的,就派員去協助,將資訊傳真給律師,待律師回覆後,由法律平台追蹤管理,當中資訊檔案也會留存,將所收的知識回覆,再度儲存。當數量愈來愈多時,就可以尋由會員所提問的問題和律師回答的資訊作知識管理的運用、加值,將所問的案件一一歸類,例如:交通型的案件的Q&A、大廈管理的Q&A等。在針對民眾問題,做了顧客關係管理分析,得知哪一個地區的會員最常上網提問?又是問哪一方面的問題?習慣找哪一位律師?……;而在律師方面,律師對於民眾的問題回答的程度?哪一位律師的服務最好?哪一位律師最願意分享知識?案源達成率?……。
「有了這些分析資料,民眾們對於使用法律及律師感到親切,因為很快地可以查詢問題該如何解決,看到律師回覆的機率,選擇哪一位律師來委任,製造彼此互動的機會。」為了讓機制更好,也將顧客抱怨的制度納進來,突破現實生活中,律師單次性的服務想法,打破一次收高額的服務費,就不相往來的迷思。「有抱怨,才會有進步,藉由法律平台的設計,民眾可以不滿律師服務的態度,律師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辯來圓融。」而抱怨的處理結果也作為記錄,供會員參考。「利用很多經營上的技巧,建立相當多的機制,舉凡線上律師、線上案件處理、活絡法律的型態,來滿足不同的律師和民眾的需求,使律師們在法律平台中呈良性競爭的景象,以知識來換取會員們的登門造訪。而每一次、每一項的資訊都會被更新,轉換、編輯進入資料庫,而資料庫的知識也會再轉換、再編輯,不停地循環、運用。」
當企業員工導入「法律服務平台」後,就可以以最低的花費完成員工法律協助方案,並且可以利用知識管理的資訊技術,排除「違反企業利益的法律知識或服務」,不但可以利用平台上的外部資源解決員工法律問題,甚至以預防性知識減低法律風險,更降低員工個人發生法律問題的機率,進而減少員工缺勤率,提供員工法律知識素質,避免錯誤的法律觀念,發生在業務推展上,也達成企業員工教育的效果。在美國亦已推行了三十多年,至今全美已有超過半數以上的人口加入了這樣的法律保障計畫,其中企業推動法律保障的員工協助方案占了極重要的角色,不但照顧了員工生活,更推展了法治社會教育的企業責任。

Lifelaw的LPS法律保障計畫,曾獲第十一屆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目前加入的法律會員約有六十所律師事務所,擁有百餘位律師,而付費的會員約四至五千人,瀏覽人次不下億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