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8 轉載:工商時報 撰文:張培鏞 §叡揚資訊執行長、 資訊軟體協會常務理事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718000076&cid=1206
近年來,台灣兩大兆元產業DRAM、光電業面臨國際強大競爭下,成了兩大慘業,反觀,在大陸強大內需市場支撐下,服務業輸出成為撐起台灣下一個兆元產業的新希望,向來是各國政府、企業、國防視為國家競爭力的軟體服務業,是否有機會進軍國際,成為台灣賺取外匯,未來重要輸出的兆元產業?
6月21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了,在這次協議中,大陸承認台灣營運經歷與技術資格,有利於軟體業在大陸發展與營運,然而,歷經過去10年此消彼長的發展,目前大陸軟體業規模已比台灣大非常多,台灣軟體還有機會進軍大陸,乃至爭取其它亞洲各國軟體採購商機嗎?
台灣是IT硬體製造大國,軟體應用也發展三十年多了,但軟硬產值卻差非常多,企業規模也難以匹敵。我們曾在多年前追蹤過台灣ICT(資通訊產業)預算使用狀況,發現政府、企業以及生活各層面所投入在ICT應用上之資源相較於其它國家有很大差異,不僅投入總額跟GDP比例不對稱,細分ICT內軟體、服務、硬體與通訊的分配也有結構上的落差。
根據Digital Planet 2010對全球各國所作的統計資料觀察各國『軟體+服務』佔GDP比例,美國、加拿大、新加坡、日本、南韓分別為3.2%、2.2%、1.7%、 1.5%、1.1%,而台灣僅有0.9%。若再從2004年到2010年『軟體+服務』成長的比例觀察,中國成長2.91倍,南韓1.54倍,台灣卻只有1.34倍。從以上兩項數據,台灣軟體業的孕育環境連中國、韓國都不如,更不用談與美國、日本等軟體大國競爭了。
分析為何台灣軟體一直長不大的原因:其一,台灣不論政府、企業或是個人,相較於花費在硬體與通訊上,所占比例在某種程度上有落差。一般而言,越是發展完善的國家,其投入軟體與服務的比例相對較多,如美國軟體+服務/硬體比是44 /12;加拿大是32/12;日本是24/14;荷蘭37/13;新加坡26/14,而台灣則僅為16/16,端從數字上就可以明顯感受台灣跟全世界之差距 。
其二,台灣軟體環境長期不健康,尤其在政府的採購合約上的「變更需求」,普遍是開始以工時估算合約價,但最後卻多為做到使用者滿意為止方能結案的不對稱現象。
其三,目前政府與社會的資訊應用不僅複雜到跨領域跨部會且牽扯法律與權責配套議題,如智慧城市與緊急災難救援等明顯需要強大橫向整合,我們期待可以有像韓國知識經濟部長官洪錫禹這類表示:「當下最緊迫的課題是確保軟體產業的競爭力,政府將全力以赴,在保障企業的自主權的情況下,提供強大的後台支援…」之認知與決心。
個人認為,長期以來台灣軟體產業發展不理想,有一重要因素是在於政府未能建構一個公平、合理的產業環境,導致軟體業者在不健全的環境下自生自滅。為何這麼說?從政府對軟體採購規範就可見端倪,國內政府單位在採購軟體時,對需求的變更往往要業者自行買單。軟體設計本來就複雜,在初期,廠商所設計的雛型就是希望能引出需求確認調整並明確化,很不幸國內使用者常未能提前參與及確認,等開發到了中後段或是要驗收,才表示設計不符合需求而要求變更設計,或是過程中因為人事異動或想法改變而變更需求,但為了結案,廠商多半也僅能咬牙進行修改已開發的系統,讓這原本應以創意價值計價,卻錯以微薄利潤的工時模式計價,甚至變成虧損。
合理作法如同建築業的設計與營造,設計有設計的費用與價值,營造則根據前者施工,需求單位在合約上應要清楚附上需求 內容與需求變更的處理程序,若遇到非軟體開發方之責任需要變更需求,需求方應要能有追加預算或擔起相關責任之合約與預算配套,唯有如此,才能讓政府單位承辦人有所依循,讓國內軟體產業在只要能將事情做對做好就會有合理利潤的健康環境下成長並茁壯,方能無懼於 來自對岸之競爭並於國際上具競爭力。
政府的決心與政策具有帶頭作用,經濟部工業局自2006年開始推動「資服業國際化」,但我從政府對知識型態的服務採購規範觀察,似乎仍停留在一般現成商品或是勞力市場的制式思維,對國際間的競爭關係卻苦無著力點。在世界齊相競爭軟體發展的同時,我們更應該用大格局大變革來面對新世代機會。